发票专用章是椭圆形,长轴40mm、短轴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是用于发票开具过程中加盖的印章,其样式和尺寸有严格规定,以下是关于发票专用章的详细介绍:
1、形状与尺寸:
-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
- 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
- 印色为红色。
2、内容与字体要求:
- 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税号),使用Arial体,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
- 上方环排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字体为仿宋体,字高4.2mm。
- 下方横排“发票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仿宋体,字高4.6mm,字宽3mm。
- 如需编号,可在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3、刻制要求:
- 发票专用章的刻制需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刻章点进行。
- 刻章单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刻制。
4、使用要求:
- 发票专用章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 不得压线、错格,确保字迹清楚。
- 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 特殊情况下,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5、电子发票: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6、变更与重盖:
- 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相应变更。
- 如果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该发票仍可正常使用。
发票专用章在发票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样式、尺寸、内容及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纳税人在使用发票专用章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