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通常在企业完成注册并取得相关资质后开始刻制,以确保合法合规使用。
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在购买和开具发票时必须加盖的印章,它不仅是财务交易中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以下是关于发票专用章刻制时间及相关要求的详细解答:
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
2、刻制要求: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3、刻制时间:发票专用章的刻制时间为18个工作日,这个时间包括了从申请到刻制完成的所有流程。
4、刻制地点: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只要是公安机关备案的刻章点都可以刻制,这些刻章点通常会有相关的资质证明,确保其刻制的印章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备案要求:新刻的发票专用章需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并缴交旧式发票专用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新印章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符合规定式样的重新刻制。
6、特殊情况: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收到的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下是关于发票专用章刻制的两个常见问题及其答案:
问: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变更吗?
答:是的,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变更,否则,使用原公司名称的发票专用章盖章的发票将无法正常使用。
问:发票专用章可以重复加盖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虽然票面存在二个发票专用章,但该发票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专用章的刻制是一个严格规范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在刻制和使用发票专用章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随着电子发票的普及,企业在处理发票事务时也需要注意适应新的技术和管理方式,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