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带薪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的假期,以下是对带薪年休假的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背景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同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享受条件与天数
1、享受条件:职工必须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2、休假天数: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不计入年休假的情况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四、特殊情况处理
1、新进职工:新进职工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取决于其在入职前是否连续工作以及连续工作的期限,若符合条件,其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2、离职职工: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自愿放弃:职工可以自愿放弃休年假,但需以书面形式提出。
4、单位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未经单位批准,不得自行休年假。
五、未休年假的处理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累计工作年限 | 带薪年休假天数 |
满1年不满10年 | 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 | 10天 |
满20年 | 15天 |
七、FAQs
1. 带薪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
单位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但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2. 带薪年休假是否可以分段安排?
带薪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3. 教师等特定职业是否有特殊规定?
对于教师等特定职业,由于其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因此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八、小编有话说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它不仅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还能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应充分重视并合理利用这一制度,政府也应加强对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休息权利,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带薪年休假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