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的情况包括:会计核算不健全,有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处理,虚开发票、私自印制发票等行为。
在现行的增值税政策中,有若干情况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如果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那么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项目,如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纳税人销售旧货以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服务:无论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还是发生应税行为,只要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其他特定情形:如经纪代理服务中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旅游服务中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等,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等。
以下是一些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问题 | 答案 |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不能,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服务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般情况下不能,但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可选择适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
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对于确保税务合规至关重要,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法规定,避免因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带来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建议企业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