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局长的级别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具体如下:,1. **县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主任科员。,2. **地区级地方税务局局长**:正处级(相当于县长)。,3. **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正厅级(相当于地区的市长)。
地税局局长的级别取决于其所在的行政区划和机构层级,以下是对不同层级地税局局长级别的详细分析:
一、县级地方税务局
1、局长级别:县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级别通常为主任科员,这一级别在公务员体系中属于县处级正职,与县长相当。
2、副局长级别:县级地方税务局的副局长则通常为副主任科员。
二、地区级地方税务局
1、局长级别:地区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级别为正处级,相当于县长,在公务员体系中,正处级是厅局级副职的一种,具有较高的行政权力和责任。
2、副局长级别:地区级地方税务局的副局长则为副处级,相当于副县长。
3、管辖权:地区级地税局局长对区县级局长具有人事、财务方面的管辖权。
三、省级地方税务局
1、局长级别: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是正厅级,相当于地区的市长,在公务员体系中,正厅级是省部级副职的一种,拥有较高的决策权和影响力。
2、直属局局长级别:省一级地税局直属局作为省级地税局的直属机构,其局长的行政级别与省级地税局行政处室级别相同,即正处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正处级”是指其在省级地税局内部的行政级别,而非对外的行政级别,对外而言,省级地税局局长仍是正厅级。
四、特殊情况
1、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直辖市的区地税局局长级别为副局级,计划单列市(如青岛、宁波、大连、厦门、深圳)的地税局局长则可能由该市原任国税局局长的官员一肩挑,且这些城市的国税局均为正厅级机构,对于地税局局长的具体级别,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城市和机构设置来确定。
2、机构改革后的变化:自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合并,合并后的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在机构改革后,地税局局长的级别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需要参考最新的政府文件和公告。
地税局局长的级别因行政区划和机构层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了解地税局局长级别时,需要注意区分不同的行政区划和机构层级,由于机构改革等因素可能导致级别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政府文件和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