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的所得税。
居民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居民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适用于所有居民企业,以下是对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详细介绍:
1、定义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税务义务
境内外所得纳税: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免税情形: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3、税率
统一税率:在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这一税率适用于所有居民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4、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5、抵免制度
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6、亏损处理
亏损结转: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7、特别纳税调整
关联交易: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8、征收管理
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居民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25%,居民企业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则需要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允许企业将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