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增加跨部门工作内容,迫使员工提出离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增加工作内容,导致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