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三期女职工需赔偿经济补偿、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及三期工资待遇等费用。

辞退三期女职工,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下是详细的赔偿费用说明:
一、经济补偿金
1、计算方式: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标准: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赔偿金
由于辞退三期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上述经济补偿外,还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三、三期工资待遇
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被辞退,公司还需要赔偿女职工三期内应得的工资待遇等相关损失,包括孕期的工资、产期的生育津贴、哺乳期的工资等,这部分的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部分地区如广州规定产期应按正常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哺乳期和孕期可按其本人正常工资的2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深圳地区和江苏省则不支持“三期”待遇损失的补偿。
四、其他可能的费用
如果因违法辞退导致女职工遭受精神损害,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可能需要补缴相关费用。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触犯刑法、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六、应对方案
对于被违法辞退的三期女职工,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合理的赔偿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辞退三期女职工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可能的三期工资待遇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