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的金钱。
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以下特征:
1、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旨在促使合同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
2、补偿性:违约金也具有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功能,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3、预先确定性: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通常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以便在违约发生时能够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4、效率原则:违约金的设定有助于提高解决合同纠纷的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违约金的构成要件
1、有效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违约行为: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3、过错要求:对于违约责任是否要求存在过错,有待讨论,若当事人违反结果性义务(如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则不要求违约方有过错;而违反方式性义务,则一般要求存在过错。
违约金数额的判断与调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以认定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的分类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情形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2、约定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是具体的数额,也可以是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相关问答FAQs
1、问:违约金能否与损害赔偿同时适用?
答: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均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原则上不能叠加并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一般以实际经济损失为限支持守约方的诉请,不另行支持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2、问:定金和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答:原则上,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一般只能选择其一,但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