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绩效奖金不发是否合法,取决于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如合同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意见。
辞职后绩效奖金是否发放,是许多劳动者在离职时面临的一个常见问题,绩效奖金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员工辞职后拒绝支付绩效奖金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绩效奖金的法律性质
绩效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由此可见,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中的约定
1. 劳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通过“特别约定条款”对奖金的具体标准、发放范围和方式等进行约定,在本年度内解除劳动关系,年终的绩效奖金将不予发放”,这种约定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条款。
2.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考核细则》、《员工薪酬及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对奖金进行约定,也需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或修改奖金制度时未充分征询职工及工会的意见,且双方对该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应进一步举证相关条款的实施情况,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印证,则该条款不适用于劳动者。
三、司法实践中的判例分析
1. 支持发放的案例
在一些案例中,法院认为绩效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即便劳动者离职,也应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年终奖属于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劳动者提前离职未经考核为由不予发放,于法无据。
2. 不支持发放的案例
也有一些法院支持用人单位的做法,在广州中院的一起判例中,法院认为绩效工资(浮动奖金)属用人单位内部的一种激励机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
四、绩效奖金发放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在设定绩效奖金发放条件时,应确保这些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已经完成了上年度的工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已提交离职报告为由不发放绩效工资,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五、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绩效奖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了解不支付绩效奖金的具体原因。
2、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寻求法律援助:在整个过程中,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辞职后绩效奖金是否发放,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具体案例的裁判结果,用人单位在设定绩效奖金发放条件时,应确保这些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面对绩效奖金被拒发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