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支付依据、计算方式和适用情形。经济补偿金是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的补助,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赔偿金则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而支付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详细解答:
维度 | 经济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
适用情形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合同、无过失被解雇、经济性裁员等 |
计算方式 |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 |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支付条件 | 当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支付,包括解除理由不合法和解除程序不合法。 | 当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
支付标准 | 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计算,有最低和最高限制。 |
同时主张 | 不能同时主张,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不能向用人单位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 |
相关问答FAQs
问: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答:不可以,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不能向用人单位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因为两者的支付条件不同,且法律规定了不能同时支付。
问: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答: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从员工开始在该单位工作的第一天起,就作为计算赔偿金的起始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