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办理就业许可需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Z字签证,并满足健康、技能等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这一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相关信息: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申请人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提供相关电子材料,无需等待预审结果,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4、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5、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外国人在境内,均需核验上传所有材料原件。
6、审查: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7、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8、办理Z签证:外国人在境外必须工作签证入境的办理流程包括许可通知—工作签(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9、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已在境内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境内直接办许可证: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或者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来办理工作许可,这些程序包括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审核、网上申请和预审、材料受理和审查、最终的决定以及可能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