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1、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行开具: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汇总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行开具: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税务机关代开: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需要盖章的情况:右下角有“销售方(章)”字样;开票品名栏是“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不需要盖章的情况:右下角无“销售方(章)”字样;开票品名栏是“项目”。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6、通用定额发票
-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8、全电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全电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盖章,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9、数电票和普通电子发票
- 数电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需要盖章,全电票取消了发票专用章,也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只保留了“开票人”。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需要盖章取决于发票右下角是否有“销售方(章)”字样以及开票品名栏的内容。
相关问答FAQs
1、问: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盖得不清晰怎么办?
答:在不遮挡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在空白处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严格点的话直接作废或冲红。
2、问: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吗?
答: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发票要盖什么章”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