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选择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按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

在浙江省,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移:浙江省内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实时转移,全省社保业务系统实现集中(宁波地区暂除外),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2、跨省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
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省内转移:医保关系省内转移可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办理,也可到线下窗口办理,以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上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移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 关注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
- 点击菜单“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医保转出凭证”;
- 打印参保(合)凭证,并下载保存到手机后打印出带有带子印章的凭证;
- 把凭证交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

2、跨省转移:跨省转移可通过浙里办APP、杭州办事APP、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 注册登录浙里办APP;
- 点击“医保”或搜索“浙里医保”;
- 进入浙里医保后点击“我要参保”;
- 点击“出具参保凭证”,选择“跨省”,然后选择“转出地统筹区”;
- 信息确认后提交;
- 参保凭证可在首页我的办事记录里打印。
三、办理条件与材料
1、办理条件:

- 在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且在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
- 退休人员、参保状态异常的在职人员及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不符合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的人员不予办理。
- 医疗费尚未结清或医保个人账户划账未完成的人员不予办理。
- 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不予办理。
2、办理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含电子凭证)原件一份(限省外参保接续人员)。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项目。
五、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在浙江省内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实时转移,但医疗保险关系可根据需要进行省内或跨省转移。
六、相关问答FAQs
问:在浙江省内换工作,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答:不需要,浙江省内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实时转移,全省社保业务系统实现集中(宁波地区暂除外),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问:如何查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进度?
答: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还可以通过电话查询、自助终端查询、掌上查询和网上查询等方式了解办理进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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