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需要的资料包括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等。
申请退税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这些资料根据不同的退税类型(如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等)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退税所需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说明 |
1 | 报关单 | 货物进出口时向海关办理申报的手续单据。 |
2 | 出口销售发票 | 企业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单据,是境外企业购买货物的重要凭证。 |
3 | 进货发票 | 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等,以便区分和计算进货费用。 |
4 |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 证明外汇已结汇到帐或已收汇。 |
5 | 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这些单据。 |
6 | 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相关材料 | 包括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等。 |
7 | 产品征税证明 | 证明产品已经征税。 |
8 |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 证明出口收汇已经核销。 |
9 | 出口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助办理时需提供。 |
10 | 其他相关文件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与出口退税相关的文件资料。 |
对于外贸企业或生产型企业来说,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外贸企业的退税流程:相对简单,主要涉及提交规定时间内的相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并如实填写申报表格,最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生产型企业的退税政策:与贸易公司有所不同,需要注意具体政策差异。
无纸化退税申报: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无法取得某些单证怎么办?
答: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实地核查才能办理退(免)税?
答:对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但税务机关经实地核查发现纳税人已办理退(免)税的业务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退税要什么资料”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