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税务管理中,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纳税义务的重要工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发票的种类和开具方式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以下是关于国税开票的详细介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定义与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它既是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联次与用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购货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开具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开具时,项目应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增值税普通发票
定义与作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它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主要用于公司做账和员工报销。
联次与用途: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记账凭证),也有五联版本,其中前三联同基本联次,后两联为副联。
开具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没有像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严格的限额管理,但仍需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定义与特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近年来随着电子化趋势而推出的一种新型发票形式,它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便于传输和存储。
开具与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特定的电子发票系统进行,纳税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使用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传递给购买方,购买方可以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
4、代开发票
适用情况: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时,可以前往税务局代开发票,这通常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等。
所需资料:代开发票时,需要提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以及银行卡等资料。
开具流程: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然后在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发票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具和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开具要求,对于无法自行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还可以选择到税务局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