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无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及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在线申请社保关系转移。

江苏省社保的合并主要涉及省内和跨省两种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江苏省内社保合并
1、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在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其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会自动合并计算,无需个人专门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线上查询与打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等方式自助查询打印含有历年缴费记录的权益记录单,这些权益记录单已签具“江苏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并提供二维码,如需核实真伪,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描二维码进行验证。
二、跨省社保合并
1、申请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该平台(http://si.12333.gov.cn/),通过实人认证后在线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掌上12333APP:下载并注册登录该APP,在首页找到“热门服务”,点击“更多服务”,然后在“社保关系转移”栏中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搜索并领取电子社保卡,注册登录后找到“专题服务”,在搜索栏中输入“转移”或点击左侧“社会保障”栏中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行申请。
2、资金转移计算方法:

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1998年1月1日之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以及199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3、办理流程:
- 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向原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相关转移信息发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信息后,完成转入操作,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4、注意事项:
-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非户籍所在省就业参保时,可能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归集。

- 跨地区流动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常见问题解答
问:江苏省内社保合并需要个人主动申请吗?
答:不需要,在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其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会自动合并计算,无需个人主动申请。
问:跨省社保合并需要多长时间?
答:跨省社保合并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如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信息系统的联网情况等,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接续申请到办结并告知参保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但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时间有所延长。
江苏省社保的合并分为省内和跨省两种情况,对于省内社保合并,通常无需个人主动申请;而对于跨省社保合并,则需要通过指定的线上渠道或线下柜面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注意相关细节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社保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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