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社保转至中山,需先在江门办停保并获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在中山提交身份证和参保凭证申请转入。

将江门社保转入中山,是许多因工作变动或生活需求而需要办理的重要手续,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操作指南,旨在帮助您顺利完成这一过程:
一、前提条件
1、未申领退休养老待遇:在办理社保转移前,您必须确保尚未开始领取退休养老金。
2、就业地非户籍所在地但缴费已满120个月可跨省转移:如果您的就业地点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该地连续缴费已满10年(即120个月),则可以申请跨省社保转移。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如果您的工作调动是由官方部门批准的,并且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这也符合转移条件。
二、所需材料
1、转出材料: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如果需要提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转入材料:《参保凭证》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具体流程
1、原参保地停保:您需要在江门的最后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
2、获取参保缴费凭证:携带身份证前往江门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地参保:在中山的新单位开始缴纳社保后,携带身份证和《参保缴费凭证》到中山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4、审核与完成:中山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核实您的申报资料无误并齐全后,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通知您。
四、注意事项
1、省内转移与跨省转移的区别:省内转移相对简单,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而跨省转移则涉及更复杂的手续,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材料。
2、委托代办:如果您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您的相关证件到场。
3、及时办理:为了不影响您的社保权益,建议在离职或工作变动后尽快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五、表格示例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示例表格,用于记录社保转移的关键信息:
序号 | 步骤 | 所需材料 | 备注 |
1 | 原参保地停保 | 身份证 | |
2 | 获取参保缴费凭证 | 身份证 | 前往江门社保经办机构 |
3 | 新参保地参保 | 在中山新单位开始缴纳社保 | |
4 | 办理转入手续 | 《参保凭证》、身份证、《转移接续申请表》 | 中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
5 | 审核与完成 | 45个工作日内完成 |
六、FAQs
Q1: 如果我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办理社保转移吗?
A1: 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者存在临时账户等情况,仍然可以申请社保转移,不过,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Q2: 委托他人代办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A2: 委托他人代办社保转移时,除了常规的转入和转出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请确保所有文件真实有效,并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如何将江门社保转入中山,并顺利完成这一重要手续,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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