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就业证的办理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等。申请时需通过互联网进行模拟估分,达标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积分就业证的办理流程和条件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关于积分就业证办理的一般流程和条件,以及一些具体案例的说明。
积分就业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
- 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 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模拟估分:
-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以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单位注册:
-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4、提交申请:
- 满足积分要求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 用人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5、递交材料:
-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6、审核与通知:
-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7、领取通知书:
- 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注意事项
个人不能申请积分:积分申请必须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影响积分申请。
社保缴纳:社保缴纳是积分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需确保在申请前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
表格示例
步骤 | |
申请条件 | 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并参加社保满6个月 |
模拟估分 | 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
单位注册 |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需网上注册并审核单位信息 |
提交申请 | 满足积分要求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
递交材料 |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指定受理点 |
审核与通知 | 受理点审核材料并通知积分核定结果 |
领取通知书 |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至指定地点领取积分通知书 |
FAQs
Q1: 积分就业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A1: 积分就业证的有效期通常与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致,但具体有效期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Q2: 如果积分不达标,有哪些途径可以提高积分?
A2: 如果积分不达标,申请人可以通过提高学历、增加工作经验、缴纳更高基数的社保等方式来提高积分,也可以关注当地的积分政策变化,看是否有新的加分项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