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管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进行评价、激励与惩戒的制度。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以下是详细解释:
1、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 纳税信用信息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信用历史信息包含基本信息以及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税务内部信息涵盖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外部信息则分为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这些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按月组织实施。
2、纳税信用评价
-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根据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与否分别从不同分数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具体划分标准依据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级情况而定。
- 有特定情形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评价,如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等,存在多种严重失信情形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或直接判为D级,但也存在一些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如因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未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等。
3、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
-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遵循谁评价、谁确定、谁发布的原则,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调整,若发现需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或直接判级的,税务机关会相应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4、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与修复
-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补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也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在满足条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5、纳税信用的应用
- 纳税信用级别高可享受诸多便利,如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领域获得更多机会和优惠待遇;而纳税信用级别低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和惩戒措施,如限制出境、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等。
一、什么是纳税信用?
答: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诚信度,是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表现出的遵守税法、按时足额纳税等方面的信用状况,它涵盖了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税款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款缴纳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多个方面,是衡量纳税人纳税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纳税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小编有话说
纳税信用管理对于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应重视自身纳税信用,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积极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以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和便利服务,税务机关也应不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纳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