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缴纳时间因地区而异,如北京是8月1日—9月30日,浙江是9月1日—9月30日。
残疾人保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专项资金,该资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以下是关于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时间的详细回答:
1、申报缴纳期限:
- 残保金按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申报并缴纳本年度的残保金。
- 当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残保金。
2、联网认证审核时间:
- 湖南省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
3、申报缴纳流程:
- 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在每年6月底前如实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
- 认定通过后,用人单位需在7至11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4、计算方法:
- 残保金年缴纳额的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优惠政策:
-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6、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将受到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7、会计处理:
- 计提残保金时,借记“管理费用—残保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 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贷记“银行存款”。
8、地区差异:
- 不同地区的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为了进一步帮助大家理解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时间及相关问题,以下是两个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问:如果公司刚成立不久,还没有员工,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答:是的,即使公司刚成立不久且没有员工,也需要按照规定在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残保金,这是因为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所有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
问:如果公司已经安排了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还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答:如果公司已经安排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残保金,但如果安排的比例低于规定比例,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残保金。
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也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残疾人就业,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