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员工工作经历和学历造假而解除合同被判违法,是因为这些信息通常被视为与岗位要求直接相关的重要条件。如果员工在这些关键方面提供虚假信息,可能意味着其实际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符,从而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在现代职场中,工作经历造假和学历造假是两个常见的问题,当用人单位因这些原因解雇员工时,却可能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回答:
案例分析
1、刘某与金像公司案
入职时间:2019年7月22日
岗位:人力行政总监
解聘时间:2019年9月20日
解聘理由:在职期间工作成果未达到公司要求、入职前简历中工作经历造假
法院判决:金像公司被判决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2、王某与瑞克博云公司案
入职时间:2017年3月6日
岗位:运营总监
解聘时间:2018年3月26日
解聘理由: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平台运营数据造假)
法院判决:瑞克博云公司被判决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法院判决依据
1、工作经历造假
- 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虽然与客观事实不符,但已将离职证明提交给用人单位,不构成隐瞒或欺诈。
-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对劳动者的简历进行核实,若未尽到审查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学历造假
- 最高人民法院第180号指导案例指出,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时,应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内容为依据。
- 若用人单位在解除通知中未提及学历造假,而在庭审中提出,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问答FAQs
1、为什么单位因工作经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回答:因为劳动者在入职时已将离职证明提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实描述是知情的,不构成隐瞒或欺诈。
2、为什么单位因学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回答:因为用人单位在解除通知中未提及学历造假,而在庭审中提出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小编有话说
在处理工作经历造假和学历造假的问题时,用人单位应谨慎行事,应在招聘过程中严格审核应聘者的简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解除的具体理由,并在解除通知中详细说明,若涉及法律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不仅能够维护企业的声誉,还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