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宁波高温补贴是针对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的一种福利,旨在保障他们在酷暑季节中的健康和工作权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文件,宁波市的高温津贴标准如下:
项目 | 详细内容 |
发放时间 | 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 |
发放形式 | 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
发放条件 | 企业在6-9月间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发放当月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支付标准 |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清凉饮料是否能代替高温津贴?
答:不可以,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清凉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问题二:办公工作人员是否能领取高温补贴?
答: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但具体是否发放由企业自主决定。
问题三:怀孕女职工是否有高温期优待?
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室温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问题四:什么情况下应停止户外施工?
答: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问题五:中暑是否属于工伤?
答:一般情况下,中暑不属于工伤范畴,除非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
小编有话说
高温津贴不仅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福利,更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一种尊重和肯定,随着夏季的到来,各地气温逐渐攀升,高温津贴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不少企业和劳动者对高温津贴的发放存在疑问和误解,加强宣传和教育,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我们也呼吁企业能够更加重视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