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西部地区企业、海南自贸港企业等的所得税减免,以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抵免等多项措施。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支持特定行业或企业群体而实施的一系列税收减免措施,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以下是2024年主要的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如科技型中小企业为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4、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资格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1、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优惠: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其他行业特定优惠政策
1、集成电路设计、生产等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抵免: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内容和执行细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差异而有所不同,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仔细研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享受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建议企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