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补休未休后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是合法的,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员工在加班补休未休后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是合法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工作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具体条件
员工要求公司补齐未休的加班费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提出请求的时间应在离职后的一年之内;二是需要提供加班证据,如考勤表、加班审批单、监控录像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员工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三、案例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因加班补休未休而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案例,有员工因累计大量休息日加班未调休,在离职时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加班费,但被公司以“调休过期作废”为由拒绝,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这些员工成功获得了应得的加班费。
四、相关FAQs
问: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调休过期作废”,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规章制度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调休过期作废”的规定无效,公司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问: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争议申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登记资料、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等。
五、小编有话说

在职场中,加班是常见的现象,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公司在安排加班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对于员工而言,遇到加班费纠纷时,应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也提醒各位职场人士,在签订劳动合同或接受公司规章制度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内容,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