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扣税凭证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过程中,用于记录和抵扣进项税额的重要凭证,它不仅有助于企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还方便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缴纳方面的核实和检查,以下将从多个角度详细阐述扣税凭证的定义、类型、使用条件以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定义与类型
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最常见的扣税凭证,由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开具,购买方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时,由海关出具的证明已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凭证。
3、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生产者向收购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收购单位可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4、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可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5、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由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出具的证明已缴纳税款的凭证。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机动车时由销售方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可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7、通行费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也可作为扣税凭证。
二、使用条件
要使扣税凭证有效并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性:扣税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或非法取得。
2、真实性:扣税凭证上所列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
3、完整性:扣税凭证应包含完整的交易信息,如开票日期、金额、税率、税额等。
4、时效性:扣税凭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或勾选,并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不同类型的扣税凭证,其认证或勾选的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三、常见问题解答
问:所有增值税扣税凭证都可以无限制地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不是的,只有合法、真实、完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扣税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还有额外的使用条件和限制。

问: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需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然后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最后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请注意,这一过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