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市病假工资支付标准为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以上,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深圳市的病假工资支付规定在2024年仍然遵循《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1、病假工资支付比例
连续工龄不满2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最低病假工资标准
- 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3年深圳市一类地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360元,二类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为每月2200元。
3、病假医疗期规定
- 病假医疗期是指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时间,由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诊断确定。
4、计算方式
- 病假工资 = 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病假天数 × 病假工资支付比例。
5、相关注意事项
- 员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支付病假工资。
以下是关于深圳市病假工资支付的两个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1、员工在病假期间是否享有其他福利?
- 员工在病假期间,除了享受病假工资外,还可能享有其他福利,如医疗保险报销等,具体福利待遇需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2、如果员工的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怎么办?
- 如果员工的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即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的病假工资支付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对于企业和员工而言,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