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调库是指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出口货物时,通过“免、抵、退”税办法减少的增值税收入,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国库部门同时办理调增增值税收入和出口退税。
免抵调库是指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时,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主管征税机关在征税时计算免、抵税额,并由县级以上征税机关根据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下达的“免、抵”税数额调整税收收入。
免抵调库涉及以下几个步骤和概念:
1、“免、抵、退”税办法:这是针对出口货物的一种税收政策,免”税是指对企业出口货物免征本环节应缴的增值税;“抵”税是指对企业出口货物中包含的进项税金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中予以抵顶;“退”税则是指当企业一定时期内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免抵调库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出口货物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包含的进项税金难以准确划分,因此企业的“免抵”额并不是分别计算“免”税额和“抵”税额后相加得出的,而是经过“免、抵、退”税总额与企业期末留抵税金的比较,先计算应退税额,再确定免抵额。
3、调整税收收入:为了弥补因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而减少的增值税收入,并避免和减少该办法对地方利益和税收收入的影响,国家出台了免抵调库政策,就是按照“免、抵”税数额,同时增加“免、抵调增增值税”和“免、抵调减增值税”两个科目的数额,并且将免抵调增增值税的约定比例部分由中央国库划入地方国库。
免抵调库是一种税收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在实施“免、抵、退”税办法的同时,能够准确核算和统计因免税、抵税而减少的收入,并通过调整税收收入来平衡地方财政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免抵调库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